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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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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科

科別介紹

診治醫療範圍:
憂鬱症、精神分裂症、躁鬱症及其他情感性精神疾患、睡眠障礙、慢性身體不適(如長期頭痛或胸悶或胃腸功能障礙)、焦慮症、恐慌症、酒藥癮、器質性精神疾病(如腦傷後或其他神經科疾病併存的精神症狀)、失智症、妄想症、兒童青少年精神疾病、心理治療、慢性疾病患者併有的情緒障礙、其他精神官能症與腦神經衰落等。


工作團隊:
目前有精神科專科醫師、護理師、臨床心理師、社工師與職能治療師共同負責提供患者與家屬全方位的照護。精神醫療團隊各領域(醫師、護理 師、專科護理師、臨床心理師、社工師、職能治療師)充份分工合作,相互尊重。


服務型態:
1.全日住院急性病房
本急性病房診療對象主要為精神分裂症,雙極性情感疾患,重度憂鬱症,器質性精神疾患等重大疾病之患者,其病情目前仍屬急性期,在入院當時應被告知並填妥入院隔離/約束同意書,加強安檢同意書等文件,若無法配合入院則視病況而申請強制住院;住院期間若患者出現自傷,自殺,暴力傷人,不當性行為,逃跑等風險,可加強相關防範並定時評估;此外,住院期間由醫師,護理師,臨床心理師,職能治療師及社工師組成之醫療團隊會針對毎位患者之病況進行生理-心理-社會模式之評估及治療,以達病情穩定之目標後,再將病人轉介至下一階段之安置或精神復健計畫。
本急性病房屬封閉式環境,具專人管制,有固定會客時間,目前床數為三十床,患者及訪客入內需安全檢查,避免攜入金屬,帶狀,尖銳物等危險物品。

2.門診服務:
提供民眾個別化的診療,其中包括一般門診、特殊門診(將於近日陸續開辦)、護理諮詢、心理衡鑑、個別心理治療、生理回饋放鬆訓練與行為治療、危機處理、藥物、職能治療、轉診服務、殘障鑑定、團體衛生教育及社會資源諮詢

3.日間留院服務:
針對精神症狀緩解,惟社會適應困難、需接受復健治療者,可自行或家屬協助下參與訓練及往返醫院家庭者,給予全人、全程之精神復健治療。治療活動包括有藥物治療、心理諮商與治療、團體心理治療、自我照顧能力訓練、社會化訓練、職能訓練(含工作訓練)、娛樂治療、休閒活動安排等。

4.急診服務:
精神科急診就診對象包括有精神疾病患者出現自傷、自殺或其他危及自身安全者;使用精神科藥物治療,引起嚴重副作用需立即處理者;嚴重睡眠障礙、其他經精神科醫師評估後,有急診必要者;具有明顯精神症狀,如幻覺、妄想或錯亂行為等症狀需立即治療者;嚴重情緒問題引起頭痛、頭暈、恐慌、現實感脫離、焦慮或憂鬱等症狀;因違禁藥品、酒精或物質使用不當而致急性戒斷症狀或呈現嚴重精神症狀者;精神疾病患者出現暴力、攻擊、干擾、或破壞等行為,而危及他人安全者。

5.住院照會診療。
本院屬綜合醫院,住院病患組成遍及各內外專科,若遇它科住院中病況不穩之本科患者,身體狀況引發之精神疾患,或者精神狀態與身體狀況互相影響(心身症)之情形,可會診本科進行診治。

6.自殺防治中心介紹
以「尊重生命、關懷生命、保護生命、熱愛生命」為宗旨,透過整合性服務,積極進行自殺防治,以有效地防範問題、降低醫療使用、降低社會成本及降低自殺死亡率。針對自殺未遂個案、高自殺風險個案及自殺者遺族提供自殺未遂及高自殺風險個案追蹤輔導服務及個案管理、自殺防治24小時諮詢專線、自殺者遺族關懷等服務,並參與及辦理自殺防治相關教育課程、持續彙整自殺防治相關統計資料,以進行相關研究。
自殺防治中心之成員包含專任人員(社會工作師及臨床心理師各一名)及兼任人員(精神科之專科醫師、資深護理師、護理師、社會工作師、臨床心理師、職能治療師),由專任人員綜理、統籌自殺防治中心運作,執行自殺防治中心之業務內容,而兼任人員則各依其專業提供相關協助本院之自殺防治工作並獲國家品質標章之認證肯定。自殺防治中心24小時諮詢專線:(07)615-0011轉257224


本科特色:
1.親切認真的專業照護。
2.注重個人隱私的診察空間。
3.先進的藥物與心理治療整合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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